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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级医疗质控中心名称调整

发布时间:2023-04-06 09:24:55 来源: 字体 [   ] 
东方早报网【东方早报号】:
  讯(首席记者 姚常房)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其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函》,对已成立的部分国家级质控中心的名称和质控工作范围进行了调整,并重新确定了各国家级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年年初发布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国家级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管理和考核。省级以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级质控中心的规划和相关管理工作。质控中心的设置应当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为基础,同一专业领域和工作方向原则上只设定一个本级质控中心。省级以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度将本级质控中心设置和调整情况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国家级质控中心及专家委员会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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