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每日快报 > 健康新闻

符合条件已上市药品可增加儿童用药信息

发布时间:2023-06-01 08:47:24 来源: 字体 [   ] 
东方早报网【东方早报号】:
  讯(记者 吴倩)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工作程序(试行)》。《工作程序》明确,具有儿童临床医疗、儿童合理用药和儿童临床研究相关职能的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以及民政部登记管理的医学、药学专业学会/协会,可对已上市化学药品及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基因治疗产品和血液制品除外)的药品说明书提出增加儿童用药信息。

  《工作程序》指出,拟申请增加儿童用药信息的品种应同时满足:该活性成分制剂已在我国上市,且剂型和规格能够满足儿童使用的基本条件;具有相同给药途径的同活性成分制剂已在境外上市,并已获批儿童适应证,具备较为充分的研究证据,且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法用量明确;该品种已被广泛用于儿童患者,适应证和用法用量与我国临床诊疗指南(或其他临床已有广泛共识及接受度的文件)推荐的儿童治疗方案基本一致,且临床用药情况清楚,临床用药数据可查,我国临床诊疗指南推荐的儿童治疗方案与境外同活性成分制剂(相同给药途径)药品说明书批准的儿童用药信息基本一致。

东方都市文化传媒主管 东方计晨文化传媒 主办 共工日报报业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技术部 承办

东方早报媒体地址:上海市龙吴路410弄   电子邮件: ggb.li#yeah.net

沪ICP备2023014067号-3公网安备51130202000447号